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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南区生活中心室内装饰物设计制作项目(二次)校内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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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南区生活中心室内装饰物设计制作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南区生活中心室内装饰物设计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LZU-*-*-FW-C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曹老师 0*-* zbk@lzu.edu.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寇继宏 * *@qq.com

代理机构地址: 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编码

所属行业

计量

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分包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

室内装饰物设计制作

C*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不允许分包

*.00

二、开标时间:*年0*月*日 *: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通过兰州大学投标程序客户端上传到兰州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供应商)供应商在兰州大学投标程序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时,在资格审查文件、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部分各上传完整的响应文件,无需拆分,word 格式响应文件上传至其他附件材料部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登录“兰州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供应商)”参加开标,并应自行签到,签到完成后在开标时间开始起半小时内自行完成开标解密,超过半小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详见操作说明(见附件) 。

*、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注意事项:

邀请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到开标现场参加磋商,磋商结果在网页公布,接受广泛监督。若触犯相关法律规定,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开标当天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纸质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议,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将附表*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发送至zbk@lzu.edu.cn,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入校原因+预约登记表。预约人员须持身份证入校,并配合门卫进行身份核验,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无法进入学校的,责任自负。

*、开标现场,供应商携带所投标货物的样品及小样同一种规格产品,样品及小样只提供一种,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样品品名、规格和样品数量等必须与报价表中所填投标货物的信息一致;样品于开标当天同响应文件一同送达。供应商若中标,其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留存;若未中标,则由供应商自行处理。采购人对投标货物的运输、处置不承担任何费用。未递交样品及小样的(须全部递交),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未尽事宜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附件:

附件磋商文件2023.9.18发布版=榆中校区南区生活中心室内装饰物设计制作项目(二次).pdf附件2 工信部300号文.pdf附件1:兰州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证书办理与项目登记投标)06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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