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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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玛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市新津县花桥镇马王村二组*号 | *.00元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玛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餐饮服务 | 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外包服务 | 我单位完全响应并满足磋商文件的服务范围。 | 我单位完全响应并满足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日。(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通过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 我单位完全响应并满足磋商文件的服务标准。 | *.00 |
杨洲容、庞俊、白颍(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进行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采购计划文号:*[*]00*。
*.成交金额:*.*万元/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通过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每月一次考核,如一年内出现三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联系电话:0*-*。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武阳西路*号。
*.供应商信用融资:①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②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号”、“成财采发〔*〕*号”)。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瑞通路*号
联系方式:0*-*
名称: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兴园*路*号*层*号(金控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邬女士
电话:0*-*
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0*月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