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医院二期新建工程-天燃气管道搬迁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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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医院二期新建工程-天燃气管道搬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0*月*日 *: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医院二期新建工程-天燃气管道搬迁
预算编号:*-W00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医院二期新建工程-天燃气管道搬迁
数量:*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为确保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医院二期新建工程顺利推进拟对地块内现有一路燃气中压主管道进行搬迁,确保项目施工不影响燃气管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搬迁实施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服务(包括对设计方案的完善、与拟搬迁管线权属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及移交验收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上海备案);
*、响应截止日前一年内供应商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号)附件*“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上海浦东)-信息公示-双公示-行政处罚①串通投标;②出借资质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③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④未以投标方式承接必须投标承包的建设工程;⑤转包;⑥违法分包*次及以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0*月*日至*年0*月*日,每天上午00:00:00-*:00:00,下午*: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0*月*日 *: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0*月*日 *: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黄浦路*号*室第二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纸质版响应文件参加,现场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采购云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响应文件开启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响应文件;*)能够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联系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项目联系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项目联系人无法在磋商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未完成。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医院
地 址:周浦镇周园路*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黄浦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