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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智能物流传输系统(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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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智能物流传输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以渝两江经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智能物流传输系统(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重庆两江新区水土新城。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位于水土新城,项目规划病床规模*床,总占地面积*.*m*,总建筑面积*.*m*。建设内容包括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的物流系统。物流系统包含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及气动物流传输系统两部分,其中轨道物流传输系统设置*个站点,气动物流传输系统设置*个站点。

*.*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智能物流传输系统设备、管路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和试运行、验收开通、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维修服务。当前系统选型包括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参数要求、图纸内容为准。

*.* 交货地点: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

*.* 交货期:*日历天。

*.* 其他:本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系统免费运维服务期限为*年加投标人自行承诺增加的免费运维服务期。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项的规定。

*.*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0*-* *:00:00(北京时间)前。
*.*招标人应于*-0*-* *: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0* 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水土街道云汉大道*号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号重庆咨询大厦
联系人:
何女士
联系人:
刘先生、玉先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0*-*联系电话:0*-*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0*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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