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公安局交警电子抓拍测速等设备采购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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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警电子抓拍测速等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日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质疑成立,取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成交资格,依据采购人意见,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绵阳市科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更正为:绵阳市科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金额(第*候选人):*.*元更正为:*.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0*月0*日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
名称:平武县公安局
地址:平武县龙安镇平安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龚静梅
电话:*
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年0*月0*日
相关附件:
平武县公安局顺延申请.pdf
交警电子抓拍测速等设备采购-文件集.zip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