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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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SZF[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春县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做如下修改:
采购包*
(一)、品目号*-* 个人护具 “防火头盔”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中的“*.★每顶头盔有*万质量保险,提供保单复印件。”修改为“*.每顶头盔有*万质量保险,提供保单复印件。”
(二)、品目号*-* 个人护具 “头灯”的主要技术参数修改为如下:
*.符合:GB/T *.*-*GB/T*.*-*、GB*-*消防员照明灯具国家标准要求
*.产品由外壳、灯圈、透明件、锂电池、电路板等组成;外壳材质为*铝合金透明件材质为钢化玻璃
*.功率*W,电压*.*AH强光放电时间*小时。采用Type-C充电设计
*.▲照度强光平均值大于等于*LX
*.耐电压性能性能:灯具应能耐受频率为* Hz±0.* Hz,交流电压为* v±* v
*.▲防爆等级:Ex ib lIC T* Gb;Ex ib lIIC T*℃ Db
*.灯具的充电器应采用插头与交直流转换器分离式结构灯具或充电器应设置充、放电保护电路。
*.▲温度/℃*±*持续时间/*h试验后灯具应能正常进行开、关和强弱光切换。
*.在常温环境下,灯具带电端子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标注有“▲”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无法佐证或检验报告未体现做负偏离处理。
二、采购包*技术评分项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评审内容中的“标注“▲”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共*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分;一般技术指标(共*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分,扣完为止。”修改为“标注“▲”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共*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分;一般技术指标(共*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分,扣完为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0*月0*日
无
名称: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下州路*号
联系方式:0*-*
名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0*月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