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人民医院1.5T磁共振升级项目(三次)更正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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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mgcg*-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明光市人民医院*.*T磁共振升级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现更正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
更正日期:*年0*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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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明光市人民医院
地 址:明光市明光大道*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安徽玖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港汇A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义会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