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昌—石”区域2023—2024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跟踪评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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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0*-*XZ*ZF0*
二、项目名称:“乌—昌—石”区域*—*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跟踪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北京朝阳区洼里乡大羊坊*号 | 投标报价:*.00(元) | *.0* |
*.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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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乌—昌—石”区域*—*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跟踪评估项目 | “乌—昌—石”区域*—*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跟踪评估项目 | 针对“乌—昌—石”区域*-*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中重点污染物减排、各项措施落实及工程成效开展跟踪评估,形成月度评估报告;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结束后,开展年评估并形成总结报告。 | 评估单位完成关于“乌—昌—石”区域*—*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跟踪评估工作,并出具月度、年度报告,交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年*月*日前完成成果文件。 | 在评估过程中涉及数据需真实可靠、有据可查,模拟计算的方法科学合理,评估报告结果准确符合实际,满足管理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春华,周和平,王铁,郭景玉,胡世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执行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贵玉
电 话:0*-*
*年0*月*日
*年0*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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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稿)-跟踪评估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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