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宣城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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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宣城市城市充电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文房四宝交易市场*#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 栋 * 楼 | |
项目名称 | *年度宣城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XCS-GC-GK-*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格润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清河路*号*号楼*-*室(联合体: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津街道北环长坡路口房屋*层) | |
投标报价:*.00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张启飞;设计负责人:杨宏文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电力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 |
证书编号:皖*、豫电*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旌德县*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 *、磐谷高科 *.*MWp 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 EPC 项目(二次) *、中电光缆工厂*.*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名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安徽名都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路 | |
投标报价:*.00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段书林;设计负责人:李贞兵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电力工程专业中级职称 | |
证书编号:皖*、A(*)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百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一期(春华路与极盛路交叉口地块)*#*#厂房供配电工程 *、宣城健康驿站项目*/0.*kV配电工程 *、宣城文房四宝产业园一期*/0.*KV配电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徽辰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宇捷电力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 座 *-* 室(联合体: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以西,金炉以南港澳广场A座写字楼*室) | |
投标报价:*.00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0*分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臧彬;设计负责人:洪浩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称 | |
证书编号:皖*、GW*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红莲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供配电工程 *、中建产业基地商业项目供配电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江工(招标人)、李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招标人)、0*-*(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