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高新区石塔110kV线路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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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庆高新区石塔*kV线路工程项目 | ||||
项目编号 | H0GC*A0*G* | ||||
招标人 | 安庆高新吉电能源有限公司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王主任 联系方式:* | ||||
最高限价 | *.00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大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宜秀区置地?嘣弥行?*-*室 联系方式: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00分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 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 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华电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承修类一级、承试类一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号(牵头人) | ||||
投标价(元) | *.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张浩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徐海花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安徽省郎溪县鸿泰钢铁有限公司*kV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庆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号(牵头人) | ||||
投标价(元)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郭勇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孔平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kV输变电EPC总承包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四川晟泰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镇华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号*栋*层*号(牵头人) | ||||
投标价(元) | *.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毕忠奎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豫* | |||||
技术负责人 | 范艳丽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重庆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工程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王顺宜、祁娇 ,联系电话: 0*-*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