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海沧区监控系统传输线路租赁服务(新阳、东孚为主)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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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厦门市白鹤路*号 | *,*,*.00元 | *.* |
采购包*(*年度海沧区监控系统传输线路租赁服务(新阳、东孚为主)):
服务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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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运营服务 | *年度海沧区监控系统传输线路租赁服务(新阳、东孚为主) | *年度海沧区监控系统传输线路租赁服务(新阳、东孚为主) | 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项 | 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为准 | *,*,*.00 |
采购人代表: | 蔡清炜 |
评审专家: | 郑淑元 、 姚毅虹 、 胡小京 、 李思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以中标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万元<中标价≤*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c.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帐号:**00***。d.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年度海沧区监控系统传输线路租赁服务(新阳、东孚为主):*.*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名称: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
地址:福建厦门市海沧区兴港路*号
联系方式:0*-*
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游毅超、阮培芳
电话:0*-*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年0*月*日
相关附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