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用盐仓储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施工)(重新招标)答疑纪要及澄清说明[第(1)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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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用盐仓储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施工)(重新招标)
答疑纪要及澄清说明
招标编号:E*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食品加工用盐仓储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施工)(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做答疑纪要与澄清说明如下:
一、答疑:
*、问针对福建省跟省外二级建造师版本差异:福建省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手写签名和签名日期要求,适用范围是否仅为福建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针对福建省跟省外二级建造师版本差异,省外证件注册所在地如无相关条例要求二级建造师签字的,则提供的真实有效的无签字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请代理明确回答,符不符合本项目要求
答:符合。其他省份按照相应省份有关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最新文件执行。
二、澄清说明:
*、招标文件的“第*章第*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的*.*.*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更改如下:
*.*.*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或(*) 种方式: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其他扣留方式: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澄清说明》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建省宁德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