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灾后修复工程(市政部分)补充通知(1)[第(1)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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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灾后修复工程(市政部分)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灾后修复工程(市政部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章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监管部门更正为“部门或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号建业大厦;电话:0*-*”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ov.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宁德市蕉城区九韵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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