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幸福湾市政道路红线外闲置土地利用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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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幸福湾市政道路红线外闲置土地利用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年0*月*日至**年0*月*日
乡宁县幸福湾市政道路红线外闲置土地利用工程,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乡宁县幸福湾市政道路红线外闲置土地利用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日历天) |
* | 山西大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元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 |
* | 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0*元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山西大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田璐瑶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 |
* | 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赵兴伟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陕*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山西大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山西华之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电话:*
受理时间:上午*:00-*:00;下午*:00-*: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乡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电 话:*
电子邮箱:xnxspjgcg@*.com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乡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山西省乡宁县迎旭东大街*号
联 系 人:王拉娣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之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号华宇国际B座*层A户
联 系 人:王辉珍
电 话: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