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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勘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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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勘察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号*号楼*B(财大科技园、近吉浦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0*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P0*A0*

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勘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后期服务期限:从提交勘察文件起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0*月0*日 至*年0*月0*日,每天上午*:*至*:*,下午*:00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号*号楼*B(财大科技园、近吉浦路)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只收现金)

售价:¥*.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0*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青浦区盈港东路*号第三教学楼三楼会议室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内)

五、开启

时间:*年0*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青浦区盈港东路*号第三教学楼三楼会议室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勘察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磋商。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勘察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P0*A0*

*)采购需求:完成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建设工程勘察范围内的详细勘察以及施工阶段的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预算:*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后期服务期限:从提交勘察文件起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服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盈港东路*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 号附*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则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提供证明文件;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说明: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于行业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附件)中所述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行业。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信用服务”一栏内查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号*号楼*B(财大科技园、近吉浦路)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同时请携带下列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会议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五、文件递交/磋商会议的地点:

*、文件递交地点:上海青浦区盈港东路*号第三教学楼三楼会议室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内)

*、磋商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区盈港东路*号第三教学楼三楼会议室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内)

*、响应文件递交另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介为“”,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发布补充通知,请供应商留意。

七、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投标方以电子邮件形式(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JYZXZBB@*.com,并电话联系:*。

*、代理机构将在约定的时间前统一发布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文件。

*、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章节第八条。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号

联 系 人:蒋老师

电 话:0*-*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号*号楼*B(财大科技园、近吉浦路)

联 系 人:柴鹏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JYZXZBB@*.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号        

联系方式:蒋老师、 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号*号楼*B(财大科技园、近吉浦路)            

联系方式:柴鹏晖、*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鹏晖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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