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公安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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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评标细则及标准“人员配置”中:“*.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分)”内容更正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保安员证加*分,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加*分,本项最高得分*分。”;“*.拟派驻本项目的保安主管(*分)”内容更正为:“拟派驻本项目的保安主管具有中级及以上保安员证得*分。”;“*.拟派驻本项目的保安人员(*分)”内容更正为:“拟派驻本项目的保安人员中具有退伍军人证的一个得0.*分,本项最高得*分。”
二、*.*.采购内容中 因系统调整,报价要求表顺应调整如下:
采购包*: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 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00(项) | *,*,*(元) | *,*,*.00 | 总价 | 无 |
三、*.*.*.评标细则及标准 因系统调整“价格分”中“具体标准和要求”顺应调整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投标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投标报价×(*-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
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0*月0*日
*、监督部门:遂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名称:遂宁市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大道*号
联系方式:*
名称: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宁市东升路*号*号花瓣四楼
联系方式:采购文件:0*-* 开评标:0*-*、*
项目联系人:冉女士
电话:采购文件:0*-* 开评标:0*-*、*
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0*月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