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保管诉讼卷宗档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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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保管诉讼卷宗档案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月*日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 |||||||||||
*、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保管诉讼卷宗档案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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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卷宗档案进行接收、整理,并提供专业档案寄存服务。报价应包含档案的接收、整理、存储、运输、周转、日常保管、维护、安全防护,并按需要提供查询、调阅等利用服务;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寄管卷宗*盒,第二年拟移交保管新增档案约*万盒,第三年拟移交保管新增档案约*万盒,最终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 *.*采购内容: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保管诉讼卷宗档案项目包含:卷宗档案接收、整理,并提供专业档案寄存等服务。 *.*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三年,经采购人认可后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 *.*质量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 |||||||||||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供应商具备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业务类别或范围包括:档案整理、档案寄存相关内容。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和豫财购【*】*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a.“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b.“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n)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c.(***)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评审完成前】。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年0*月0*日 至 *年0*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00,下午*:00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 |||||||||||
*.方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获取。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采购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 |||||||||||
*.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0*月*日0*时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0*月*日0*时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三)-*(郑州市经二路*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米路西)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 CA 数字证书,进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平台,按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00*号),按其标准向中标人收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号 | |||||||||||
联系人:王晓辉 | |||||||||||
联系方式:0*-*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号中原广告产业园*号楼九层 | |||||||||||
联系人:陈学彬、徐娜 | |||||||||||
联系方式:0*-*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学彬、徐娜 | |||||||||||
联系方式: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