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宿松县综合客运枢纽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总承包及委托运营(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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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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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宿松县综合客运枢纽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总承包及委托运营(EPC+O

项目编号

H*GC*A0*G0*

招标人

安徽宜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刘先生

0*-*

最高限价

*.00

代理机构

安徽兹元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安徽省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

* *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

计划工期

建设期*日历天;运营期*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称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中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运营: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工期

建设期*日历天;运营期*

地址

太原市旱西关街*号旱西关街*#商住楼*房、郑州市城东路*

投标价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李林军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设计负责人

林劲松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建筑师

*

技术负责人

刘志勇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设计团队

李彦舞、侯金廷、时常青、辛保兵、吴芋良

企业获奖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路学校建设项目获*年度山西省建筑业协会汾水杯;

*、新密智慧教育园区示范项目一期(职教园)项目获*年度河南省优秀勘察设计奖。

企业业绩

*、中山市西区新建高中学校工程项目;

*、淮阳县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楼、急诊医技楼建设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智谋规划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松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运营: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工期

建设期*日历天;运营期*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彭家巷*号、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桥头广场北侧规划设计院科研楼、安徽省宿松县松兹街道五里村五里街*

投标价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周华平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设计负责人

曾琳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建筑师

*

技术负责人

鲁兵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设计团队

潘可柱、王成虎、辜文华、刘德强、黄杨

企业获奖

*、史家坡学校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获*-*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株洲市戴碧荣爱心大院爱心服务爱心服务平台项目获*年度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企业业绩

*、史家坡学校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枫溪学校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亿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运营: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工期

建设期*日历天;运营期*

地址

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城门冲路*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

投标价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叶文渊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设计负责人

吴叶茂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建筑师

*

技术负责人

吴明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设计团队

何晓辉、李多国、谈志远、贺中娣、周波

企业获奖

*、宿松县亿达世纪新城二期*#楼获*年度黄山杯;

*、武汉市四环线武湖至吴家山段房建工程墨家湖收费站和林家湾管理分中心获*年度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

企业业绩

*、宿州市第五小学设计项目

公示时间

***日至*****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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