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535线老坪石至上埔村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复评)全过程及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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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线老坪石至上埔村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于**年*月*日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评标工作,并于**年*月*日至*月*日进行中标候选人和评标过程及结果公示。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的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暂停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年*月*日,招标人(韶关市粤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原评标专家对公示期间投标人递交的《异议书》进行复评。
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到达评标会场。
二、复核依据资料: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异议书》、《异议受理通知书》;
*、《国道G*线老坪石至上埔村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暂停公告》;
*、《国道G*线老坪石至上埔村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国道G*线老坪石至上埔村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过程及结果的公示》;
*、《关于国道G*线老坪石至上埔村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协助复评的委托函》;
*、《关于国道G*线老坪石至上埔村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申请进场复评的函》。
三、复核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商务文件》。以上商务文件从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下载。
四、本次复评由招标人于*年*月*日召集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名单如下:
评委代码 | 已取得职称 | 专业 | 备注 |
专家一 | 工程师 | 桥梁工程 | / |
专家二 | 高级工程师 | 公路工程 | 业主代表 |
专家三 | 高级工程师 | 岩土工程 | / |
专家四 | 高级工程师 | 公路工程 | 业主代表 |
专家五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造价 | / |
专家六 | 工程师 | 公路工程 | 组长 |
专家七 | 高级工程师 | 公路桥梁 | / |
五、原评标委员会对《异议书》中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商务文件被异议部分进行复评,全体评委复评意见为:
序号 | 异议事项 | 专家评委意见 | 复评结果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没有按照招文要求填写完整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经复核,有*位评委对该异议事项评审为异议无效,*位评委评审为异议有效,故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该项异议无效。 | 异议无效,按原评审意见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附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 经复核,第一中标候选人只提供投标人须知正文*.*.*条要求的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该条款修改后要求的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异议有效。 | 异议有效,按复评结果意见 |
六、针对被异议内容,原评标委员会重新对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商务文件进行了复评:异议事项*复评结果为:异议无效,按原评审意见。异议事项*复评结果为:异议有效,按复评结果意见。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被判定无效。
七、由于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被判定无效,保持专家个人评分不变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的评分计算方法,对投标人的相关分值进行修正,综合得分及排名具体如下:
投 标 人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商务最终得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技术最终得分 |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最终得分 | 综合得分 | |
* | 广东粤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 *.* | *.* | *.* |
* | 南阳通途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 *.* | *.* | *.* |
* | 恒津设计有限公司 | *.* | *.* | *.* | *.* |
* | 惠州市道路桥梁勘察设计院 | *.* | *.* | *.* | *.** |
招标人:韶关市粤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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