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R-A-1、F-A-3、F-R-3、F-R-8)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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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0*-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改造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R-A-*、F-A-*、F-R-*、F-R-*)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R-A-*、F-A-*、F-R-*、F-R-*)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公示名称 | 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R-A-*、F-A-*、F-R-*、F-R-*)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年*月*日 *时0分 | |||||||
| 评标情况 |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一致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下:大通建筑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工程勘察院;(成)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成)广东天启正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纬纶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四川建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成)洲宇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成)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中恒建筑设计院(广州)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宝贤华瀚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合格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大通建筑有限公司;广东省工程勘察院;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E | *.*(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彭洪霞 | 资质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东天启正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 *.*(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漆平川 | 资质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广州市纬纶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X* | *.*(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刘美灵 | 资质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四川建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岩土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洲宇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W | *.*(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李昌琴 | 资质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恒建筑设计院(广州)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宝贤华瀚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 *.*(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张春辉 | 资质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贾工 | 联系电话 | 0*-*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号四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0*月*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0*月*日00时00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