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2024年度工业区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II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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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人公示
工程名称:遂昌县*年度工业区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II标段
招标序号:SC*A0**
招标单位:遂昌县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章雨蓉、林萍0*-*
拟中标人:浙江丽水宏发园林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徐巧云注册号:浙*
预中标价:大写:玖佰贰拾捌万捌仟贰佰贰拾伍元整(¥*.00元)
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经理)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浙江丽水宏发园林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青田县花园降小区品质提升综合改造工程 | 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竣(完)工验收日期:**年*月*日。 合同金额:*元。 |
浙江丽水宏发园林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 | / | *年*月份“市政工程”信用等级:A级。 |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以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或者在交易平台中发起投诉(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投诉),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
公示单位:遂昌县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行政监督部门: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