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城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项目(一期)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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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城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项目(一期)
澄
清
修
改
招标人:福建省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百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年*月*日
仙游县城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项目(一期)澄清修改
一、答疑部分:
疑问*:招标文件里面没有提到投标报价由注册造价师签署的应由注册造价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但软件里面有备注,是不是就不要加盖执业印章,就按照招标文件里面签字就可以,请代理明确回答是要加盖执业印章或不要盖执业印章。
回复*:投标报价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编制人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编制人签字、盖章是指投标人自行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由编制人签字即可;若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人员编制的,需由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印章。
疑问*:(*)本项目余方弃置按*km包干,依据闽建〔*〕* 号文应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本项目包干不符合文件要求,请调整;(*)专用合同条款*.*.*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包含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的,与*.*.*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矛盾,依据闽建〔*〕* 号文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调差幅度±*%;(*)依据闽建〔*〕* 号文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材料应按*%列明,请修改。
回复*:(*)余方弃置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
(*)删除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第*)条: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的。本工程人工费、机械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以内,具体按照闽建〔*〕* 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中《施工合同价格调整若干事项》规定执行。
(*)根据闽建〔*〕* 号文规定,本工程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累计总比例不少于*%,故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予修改。
疑问*:(*)未提供地勘报告;(*)钢管的清单特征中涉及钢管除锈及防腐,根据材料表中并未罗列相关材料,定额未套用,同时材料价仅为钢管的材料价并未包含除锈及防腐;(*)控制价未考虑降水排水的措施费用编制;(*)烧面芝麻灰花岗岩*mm厚,材料价仅为*元/m*,低于市场价水平,请修改;(*)绿化种植材料,黄菖蒲(*-*-***cm、),材料价仅为0.*元/株;美人蕉(*-*****cm),材料价仅为0.*元/株;鸢尾、千屈菜(*-***-*cm),价格仅为0.*元/株,低于市场价水平,请修改。
回复*:(*)已提供,详见附件。
(*)钢管单价已含除锈防腐价格。
(*)图纸未设计具体排水措施,结算时按实调整。
(*)烧面芝麻灰花岗岩单价经市场询价*元/m*可购。
(*)绿化苗木经市场询价相应价格可购。
疑问*:清单XML格式版本过低,造价软件无法识别,需导入*.*版本的XML文件,是否可以上传新版本
回复*:我司提供的已是最新版本,请投标人及时更新投标计价系统软件版本。
注:本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为准。
福建省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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