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数字经济共同富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东渡幼儿园配套道路工程(映水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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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数字经济共同富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东渡幼儿园配套道路工程(映水路)
招标序号:缙招标JS*-*
招标单位:缙云县东渡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年0*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树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胡潜敏、0*-*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 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 | 浙江万顺建设有限公司 | * | *个月 | 合格 | 丁广来 |
* | 浙江正茂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 | *个月 | 合格 | 杜如多 |
* | 丽水凡诚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个月 | 合格 | 卢洁盈 |
* | 浙江仙都建设有限公司 | * | *个月 | 合格 | 金向民 |
* | 浙江佳盛建设有限公司 | * | *个月 | 合格 | 陈瑜 |
* | 丽水咏宏建设有限公司 | * | *个月 | 合格 | 黄江丽 |
公示时间:***年0*月*日至* 年0*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号、(*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 。
公示单位:缙云县东渡镇人民政府
*** 年0*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