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协同处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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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协同处理项目
澄清说明
因本项目属于省重点项目,为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本项目于*年0*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将开标时间定于*年*月0*日,满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的规定,现申请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为*年*月0*日0*时00分,现变更为*年*月0*日0*时00分。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0*日0*时*分,现变更为*年*月0*日0*时*分。
*、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现变更为计划工期*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0*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以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此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0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