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眉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025-2027年)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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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眉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眉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本项目合作期限为*年,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内容因政策变化需要调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中标人当年实际净赔付率低于*%时,下一年度不得上调筹资标准;当年实际净赔付率达到*%及以上且合同内容因政策变化有调整可调整下一年度筹资标准。上调本包筹资标准应由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及中标人共同确定,合作期限内累计上调幅度不超过*%。确需超过上限的,需重新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重新签署保险合同。

采购包*:本项目合作期限为*年,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内容因政策变化需要调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中标人当年实际净赔付率低于*%时,下一年度不得上调筹资标准;当年实际净赔付率达到*%及以上且合同内容因政策变化有调整可调整下一年度筹资标准。上调本包筹资标准应由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及中标人共同确定,合作期限内累计上调幅度不超过*%。确需超过上限的,需重新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重新签署保险合同。

采购包*:本项目合作期限为*年,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内容因政策变化需要调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中标人当年实际净赔付率低于*%时,下一年度不得上调筹资标准;当年实际净赔付率达到*%及以上且合同内容因政策变化有调整可调整下一年度筹资标准。上调本包筹资标准应由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及中标人共同确定,合作期限内累计上调幅度不超过*%。确需超过上限的,需重新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重新签署保险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采购包*:无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商业保险机构上级公司符合开展大病保险业务条件,总公司批准同意其分支机构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①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②若非总公司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参与本项目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授权书,授权书载明授权参与本项目,加盖总公司公章。(授权书格式自拟。若涉及逐级授权的,证明文件需能显示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应设置与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网点相匹配的服务场所(包括依法设立的商业保险机构分支机构、商业保险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的联合办公场所或经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同意的其他形式),在每个县(市、区)行政区划内至少有*个服务场所(眉山天府新区除外)(提供东坡区、洪雅县、彭山区、仁寿县、丹棱县、青神县服务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材料或者租赁合同等)。配备熟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且具有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队伍,能够提供驻点、巡查等大病保险专项服务,具备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日常保险业务经营合规,近*年(*年*月*日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的重大处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同一大病保险包,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参与投标的子公司仅限一家(若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参与投标的子公司有多家,则该包参与投标的子公司均视为不满足此条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在银保监部门发布的*年大病保险经营条件名单内(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时由采购人提供相关名单)。;(*)符合国家和省出台的其他相关准入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

(*)商业保险机构上级公司符合开展大病保险业务条件,总公司批准同意其分支机构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①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②若非总公司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参与本项目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授权书,授权书载明授权参与本项目,加盖总公司公章。(授权书格式自拟。若涉及逐级授权的,证明文件需能显示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应设置与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网点相匹配的服务场所(包括依法设立的商业保险机构分支机构、商业保险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的联合办公场所或经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同意的其他形式),在每个县(市、区)行政区划内至少有*个服务场所(眉山天府新区除外)(提供东坡区、洪雅县、彭山区、仁寿县、丹棱县、青神县服务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材料或者租赁合同等)。配备熟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且具有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队伍,能够提供驻点、巡查等大病保险专项服务,具备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日常保险业务经营合规,近*年(*年*月*日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的重大处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同一大病保险包,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参与投标的子公司仅限一家(若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参与投标的子公司有多家,则该包参与投标的子公司均视为不满足此条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在银保监部门发布的*年大病保险经营条件名单内(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时由采购人提供相关名单)。;(*)符合国家和省出台的其他相关准入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

(*)商业保险机构上级公司符合开展大病保险业务条件,总公司批准同意其分支机构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①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②若非总公司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参与本项目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授权书,授权书载明授权参与本项目,加盖总公司公章。(授权书格式自拟。若涉及逐级授权的,证明文件需能显示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应设置与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网点相匹配的服务场所(包括依法设立的商业保险机构分支机构、商业保险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的联合办公场所或经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同意的其他形式),在每个县(市、区)行政区划内至少有*个服务场所(眉山天府新区除外)(提供东坡区、洪雅县、彭山区、仁寿县、丹棱县、青神县服务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材料或者租赁合同等)。配备熟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且具有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队伍,能够提供驻点、巡查等大病保险专项服务,具备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日常保险业务经营合规,近*年(*年*月*日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的重大处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同一大病保险包,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参与投标的子公司仅限一家(若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参与投标的子公司有多家,则该包参与投标的子公司均视为不满足此条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在银保监部门发布的*年大病保险经营条件名单内(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时由采购人提供相关名单)。;(*)符合国家和省出台的其他相关准入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0*月*日*年*月0*日,每天上午00:00:00*:00:00,下午*:00:00*:*:*(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监督部门:眉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

*、备案编号:*[*]0*;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采购包*:预算金额:*,000,000.00元,最高限价:*,000,000.00元,采购包*:预算金额:*,000,000.00元,最高限价:*,000,000.00元,采购包*:*,000,000.00元,最高限价:*,000,000.00元。筹资标准(单价):*.*元,净赔付率:净赔付率在*%(含)-*%(不含)之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号天合凯旋广场*栋*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人(采购文件解答、询问、质疑咨询):张蔚、邱楠林;项目协助:(采购过程咨询):何纪龙。

电话:0*-*

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0*月*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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