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验收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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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验收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GK-*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验收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农业大学(联合体: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号、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日新路*号
成交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 | 宣城市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验收服务 | 主要对宣城全市普查工作中采集、收集的数据、资料及成果进行系统的整理与汇总,并完成以下工作任务:数据采集与检查、数据库构建等,形成数据检查报告和数据集;数字化图件制作,完成土壤图野外勾绘与校核、样点数据分析、环境变量调查,以及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土壤专题图(土壤退化与障制评价、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特产品土壤适宜性评价)等制图结果验证和图件编印;文字报告编写,编制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报告、土壤资源评价与利用报告、专题报告,并编写土壤(县级)、土壤志(市级)和土种志(市级)以及相关的出版工作。接受各级土壤普查办质量监督检查及质量控制。土壤普查成果通过国家土壤普查办验收审核。 | 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人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及相关规定。 | *年*月底前通过国家土壤普查办的成果验收后交付 | 按照项目验收当时国家土壤普查办、省土壤普查办最新的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各项规定进行确认,完成自验、省级验收、国家验收等要求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潘忠、王国安、丁正义、夏经树、吴长信、孟祥民、何小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成交服务费
*、金额: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鳌峰路、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楼,联系电话:0*-*、0*-*。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宣城市鳌峰路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楼
邮箱:*@qq.com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时科长、翟工
电 话:0*-*、0*-*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年*月*日
采购文件.pdf主要标的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