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机关事务中心新能源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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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能源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需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00,更正为:*-*-* 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0*:*:00,更正为:*-*-* 0*:*:00。
原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服务内容要求中其他服务要求“*.售后服务时间要求:要求车辆售后服务在半小时之内响应,一小时之内到场。*.供应商响应产品必须在工信部机动车目录内,响应产品车型须与工信部公告型号一致,产品为全新产品。”现更正为“*.售后服务时间要求:要求车辆售后服务在半小时之内响应,一小时之内到场。*.供应商响应产品必须在工信部机动车目录内,响应产品车型须与工信部公告型号一致,产品为全新产品。*.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监督管理部门:崇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安中路*号。
名称:崇州市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崇州市三元街*号
联系方式:0*-*
名称:崇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蜀州北路*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张莉
电话:0*-*
崇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