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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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需更正
更正内容:
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的采购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服务要求
*.*.*.商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市本级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号。
邮编:*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威远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杉树坳街南段*号
联系方式:*
名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与汉安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联系方式:0*-*(评审)、*(文件)、*(开标)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评审)、*(文件)、*(开标)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