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污水处理厂及泵站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施工3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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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
一、招标条件 | |||||||||||||||||||||||||||||
包头市污水处理厂及泵站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代码*-*-0*-0*-*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备案告知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郊水质净化厂、东河东水质净化厂、东郊水质净化厂、万水泉水质净化厂、九原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中心、南郊水质净化厂、西郊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维护管理所内 *.立项批文: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备案告知书 *.工程规模:在对北郊水质净化厂、东河东水质净化厂、东郊水质净化厂、万水泉水质净化厂、九原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中心、南郊水质净化厂、西郊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维护管理所等设施设备进行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更新污水厂范围内制约生产稳定运行、故障频繁、高耗能低效率、不适应实际生产运行的老旧设施设备,包括工艺、电气、自控等设备。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统一交易标识码:A0*-*MB0U*T-*-*-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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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 | |||||||||||||||||||||||||||||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 |||||||||||||||||||||||||||||
*.投标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 0*时*分 *.投标方式:网上投标或者现场投标 (*)网上投标网站:http://**** (*)现场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0*日 *.领取网站:http://**** | |||||||||||||||||||||||||||||
六、监督部门 | |||||||||||||||||||||||||||||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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