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路基地南扩区B08B-22地块文化中心幕墙工程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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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JQPD00* | 标段号: | C0*ZG00* | ||||||
招标人: | 上海地产中星曹路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顾曹公路*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邵启元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 | ||||||
招标项目名称: | 曹路基地南扩区B0*B-*地块文化中心幕墙工程 | ||||||||
建设地点: | 本项目位于浦东新区曹路基地南扩区B0*B-*地块,东至龚华路,南至龚路支路,西至B0*B-*地块,北至B0*B-*地块、B0*B-*地块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浦东新区曹路基地南扩区B0*B-*地块,主要建设内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规划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本次招标将确定幕墙工程的中标人 | ||||||||
工程总投资: | *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元人民币(*.*万元) | ||||||||
施工工期: | *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本项目幕墙工程包括: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图纸所显示的幕墙材料采购、加工(包括辅材)、运输、装卸、安装、成品保护、施工垃圾清理、试验检测、验收(含内外保洁)、保修、售后服务等内容,以及所有按工程规范要求以及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所需的任何检测及一切要求(满足节能专项验收规范所需的任何工作)。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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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要求: |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政府投资项目:否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否 *.其他: (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投标人筛选: | 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 00时00分到*年*月*日 00时00分 | ||||||||
注意: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明方复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徐思云 | 联系电话: | 0*-*-* | ||||||
公告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本项目优先使用建筑节能系统材料。 *.投标保函相关约定参照沪建招(*)*号文。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0*月0*日 0*时*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