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西埠镇农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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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和县西埠镇农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项目 | ||||
项目编号 | 皖E0-*-*-0* | ||||
标段名称 | 和县西埠镇农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E0-*-*-0*-* | ||||
招标人 | 和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统一代码 | *-*-0*-0*-* | ||||
最高限价 | *.0*元 | ||||
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王璐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00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宣城皖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宣州经开区南漪湖大道*号 | ||||
投标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张超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皖*、皖水安B* | |||||
技术负责人 | 周国平(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编号:*非国有0*) | 质量标准 | 合格及以上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宏洵建设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获港镇芦南街道*号 | ||||
投标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左翠芳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皖*、皖水安B* | |||||
技术负责人 | 江宁(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编号:*-*-*) | 质量标准 | 合格及以上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超;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00-*:00,下午*:*-*:*,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