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变配电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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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宝应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变配电工程施工 JSZC-*-HCZX-C*-0*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CZX-C*-0*
项目名称:宝应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变配电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包含高低压柜、变压器等的安装及调试,电缆、配电房电气工程等安装工程、配电所装饰及室外电缆排管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建筑业(不得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时间:*-0*-0* *:* (北京时间)
地点:宝应县安宜东路*号三楼东会议室(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宝应县公安局(机关)
单位地址:宝应县叶挺路*号
联系人:成岳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宝应县安宜东路*号东三楼
联系人:冷星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星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