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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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朝阳家园 * 号楼 * 单元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月*日 *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XG-*-CG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采购商品包含蔬菜、水果、禽蛋奶类、粮油、副食、调料、干货、海鲜、水产、冷冻类、生鲜肉类。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证》。*.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0*月0*日,每天上午*:00至*:00,下午*:*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朝阳家园 * 号楼 * 单元 *室)
方式:从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朝阳家园 * 号楼 * 单元 *室)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0*月*日 *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0*月*日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朝阳家园*号楼*单元*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税务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方式:王静仙 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朝阳家园 * 号楼 * 单元 *室
联系方式:罗海玲 林庆涛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海玲 林庆涛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