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原县城区高原试点供氧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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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红原县城区高原试点供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0*-* *:00:00,更正为:*-0*-0* *: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0*-* *:00:00,更正为:*-0*-0* *:00:00。
更正事项一: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其他要求 新增特别说明:红原县城区高原试点供氧项目站点分布:*、红原县县政府(*台*立方制氧设备);*、红原县政府家属院(*台*立方制氧设备);*、红原县党校及酒店(*台*立方制氧设备);*、红原县群众活动中心(*台*立方制氧设备);*、红原县雅客驿站酒店(*台*立方制氧设备);*、红原县社会福利院(*台*立方制氧设备);*、红原县藏文中学(*台*立方制氧设备);*、红原县希望小学(*台*立方制氧设备);*、红原县中学(*台*立方制氧设备);*、红原县邛溪易地育人寄宿学校(*台*立方制氧设备);*、红原县雅克假日酒店(*台*立方制氧设备)。
更正事项二: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及标准“技术参数”评审项修改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各项产品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分,其中一般参数(未标注“▲”参数)共计*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分;标注“▲”的为重要参数共计*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分;
注:序号中标注“▲”的为重要条款,须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或第三方证明文件,若不提供视为负偏离进行扣分。未标注“▲”的为一般条款,以投标人“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中的响应为准,未响应的视为负偏离进行扣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更正事项三: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 配套设施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有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事项四: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 配套服务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有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事项五: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 *立方制氧设备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第*条有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0*月*日
无。
名称: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红原县邛溪镇绛熙中街
联系方式:0*-*
名称: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菁蓉路宝塘一街口中建滨湖设计总部A区*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唐泽楠
电话:0*-*
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0*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