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郑市西关桥天燃气连通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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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郑市西关桥天燃气连通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0*月*日
*、评审日期:*年0*月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新财磋商采购-*-* | 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 豫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璧镇锦泰东大街与金凤路交叉口东南角建工大厦*层0*号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郑市西关桥天燃气连通工程项目 | 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牛英兰 | 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马金英、范旭东、马光耀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00*号计取)文件规定计取。由中标(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元。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新郑市中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恒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中兴路景瑞商务中心*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