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职业学校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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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0*日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0*月0*日
一、项目情况: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00*
*、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0*视频监控设备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0*-*;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号*号楼塔楼*层。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收取方式为按合同金额的*%收取。交款方式:以汇票/本票/支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运行*个月无质量问题后投标人向采购单位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书面申请*日内,向投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中标供应商损失。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职业学校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新兴街道凉水村二组 *号
联系方式:0*-*
名称: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号*栋*楼*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顾忠良
电话:0*-*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年0*月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