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献血纪念品(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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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献血纪念品(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0*-* *:00:00,更正为:*-0*-0* *: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0*-* *:00:00,更正为:*-0*-0* *:00:00。
一、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其他要求
“采购包*:★为保证质量,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时,须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带“★”符号参数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国家认可的检测报告原件,以核对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参数的一致性,无法提供原件的将不予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虚假响应,做无效处理。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为“*.*.其他要求 采购包*: 无。”
二、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服务要求*.*.*.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无 |
更正为:
采购包*: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 |
★
| 印刷要求 | 本项目产品涉及印刷内容须包含采购人站徽、公众号、献血热线,印制大小以与实际物品相协调为宜,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认,具体样式参考下图: ①站徽、②公众号详见附件; ③献血热线 0*-*(南充市公民献血办公室) 0*-*(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0*月*日
*.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00元。*.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号*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路*号
联系方式:0*-*
名称:四川吉信恒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依城郡*号楼*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丹
电话:*
四川吉信恒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0*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