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城污水处理提标扩容工程(设计)公告
公告详情:
查看详情内容请先登录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城污水处理提标扩容工程(设计)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剑河县城污水处理提标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东南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0非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 | ||||||||||||||
*.* 建设规模:对现有县城一期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扩容,扩容后污水处理规模0.*万吨/天,生化段污水处理工艺采用MBBR污水工艺,深度处理工艺采用反硝化深床滤池处理工艺,消毒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新建球墨铸铁管污水收集管道*.*km及相应的附属设施,PE*级0.*mPa PE 管尾水排放管道*.*km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等。 | ||||||||||||||
*.* 合同估算价:*元。 | ||||||||||||||
*.* 计划工期:*天 。 | ||||||||||||||
*.* 标段划分:剑河县城污水处理提标扩容工程(设计)。 | ||||||||||||||
*.*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给排水专业 高级(含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0*月0*日 00时00分至*年0*月*日 *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0*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因系统格式无法修改,以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①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②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黔价房〔*〕*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 ||||||||||||||
*.联系方式 | ||||||||||||||
| ||||||||||||||
*年0*月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