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新河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一批)绿化与亮化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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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宿迁市超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 江苏省沭阳县萧山路*号 | *.*元 | *.*元 |
| 工程类 |
名称:沭阳县新河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一批)绿化与亮化项目 施工范围:沭阳县新河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项目(第一批),主要包括堰头村绿化美化,周圈村绿化美化及亮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历天完成 项目经理:张旺 执业证书信息:苏* |
张爱军、周慧敏、张平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苏招协【*】00*号”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可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
金额:*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无需对投标人价格进行折算。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沭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新河镇花都大街一号
联系人:邬培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鹏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沭阳县汽车运输公司杭州东路*号*楼
联系人:王双双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双双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