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睢宁县人民法院存储设备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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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睢宁县人民法院存储设备改造项目 JSZC-*-JSCZ-G*-00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0* 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SCZ-G*-000*

项目名称:睢宁县人民法院存储设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睢宁县人民法院存储设备改造项目,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集成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0* 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0*:*)前。

*、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二)询问和质疑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函接收人:王瑞 联系电话:0*-*

地址:睢宁县宁江工业园亚琦万贸中心C*-*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睢宁县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中央大街*号‌‌

联系人:李林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成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睢宁县亚琦万贸中心(北环路*米)C*-*楼

联系人:王瑞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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