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沈阳市森林草原普查市级技术支持与核查汇总项目
二、预算金额 共计*.*万元
三、项目概况 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按照统-分-统的原则,坚持统一底版、统一标准、统一时点,一体化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普查和荒漠化沙化土地土地调查监测,全面解决林草湿调查监测植被覆盖类型与国土调查二级地类不一致问题,查清全市范围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其管理等情况,以及荒漠化沙化状况、沙化土地治理情况,进一步丰富自然资源调查成果,深化完善“三调”一张图,为森林草原湿地管理、造林绿化适宜空间评估、编制“十五五”规划、支撑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以及荒漠化综合防治、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提供基础数据。
四、包组属性 服务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个月内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技术方案编制、培训和数据资料收集工作。
*.林草覆盖类型与国土年度变更调查地类对接工作。
主要完成国土调查云平台地类对接数据核查(图斑约*个), 主要针对区县林草部门和国土调查部门地类对接不一致图斑认定成果数据进行市级核查。
*.图斑区划调查数据核查。
(*)管理类型和可造林绿化图斑市级核实;
依据*号文件要求,主要核实一是“三调”林地与“二调”及后续年度变更调查耕地和退耕还林、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建设的防护栏和绿色通道数据分析核实;二是“三调”林地与农民依法承包经营权耕地核实;三是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号)文件下发时点要求,对于“三调”为耕地图斑的认定核实;四是临时使用林地、林业直服设施占用林地及违法占用林地管理核实;五是可造林绿化图斑与规划、管理信息相关数据核实。
(*)林草湿荒图斑内外业市级核实。
主要包括一是内业核查(图斑约*个),主要核查林草湿荒图斑的地类和属性因子一致性、规范性、图斑边界标描、拓扑、区县接边等工作内容;二是外业核查(图斑约*个),主要核查区县林草湿荒图斑的地类和属性因子填报的准确性。
*.县级数据库质量检查工作。
对县级提交数据库成果开展市级核查工作,包括林草湿荒图斑数据库成果数据库,基础数表、计量模型及参数数据库等基础支撑数据库,国土造林绿化空间基础数据库。
*.市级林草湿荒普查数据建库。
(*)建立市级林草湿荒图斑数据库成果数据库;
(*)建立市级基础资料成果库;
(*)建立市级基础数表、计量模型及参数数据库等基础支撑数据库,国土造林绿化空间基础数据库。
*.数据汇总工作。
主要包括汇总统计林地面积、森林面积、草原面积等植被状况及国家要求的荒漠化沙化、可治理沙化土地及沙化土地治理情况等一系列成果数据。
*.图件和文字报告编制。
(*)市级专题图
包括制作林地、草地、湿地、沙化土地分布图,重点项目区域专题图
(*)成果分析报告
基于普查成果数据库,汇集和处理调查数据开展林草湿荒保护利用状况、林草湿荒植被状况生产力状况和荒漠化沙化状况及沙化土地治理情况分析,同时对林草湿荒地类图斑流入流出等数据分析,并提出森草资源管理合理化建议,最终形成市级林草湿荒普查报告。
*.成果归档:主要包括成果核实,验收和成果整理工作。*.数学基准
(*)坐标系统:*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系统:*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子带午线*°。
*.主要技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
(*)《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方案》;
(*)《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方案》;
(*)《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规程》;
(*)《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技术方案》;
(*)《不一致图斑内业预判和实地认定及属性标注细则(试行)》;
(*)《辽宁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方案》.
十、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具备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
*.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额*%
*.付款条件:项目成果通过专家验收或经局业务会议审定,并汇交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