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详情:
查看详情内容请先登录
项目概况 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JSZC-*-JZCG-G*-00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 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G*-000*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年),年度最高限价为*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括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办公大楼(含地下一层,地上十五层及外场)保洁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合同首签一年,在当年考核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年*月*日以来与本项目类似(服务范围须包含室内外卫生保洁、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送的医疗机构服务)业绩(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及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原件扫描上传。若刚签订的合同未到付款时间,则需提供投标人盖章的情况说明,原件扫描上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0*-* 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号
联系人:张翔
联系电话: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浦江东路*号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婷婷
电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