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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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号峰景国际*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PSW*CG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机关及五家驻外分局(所)食堂食材米、面、油、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调料等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本项目意向采购服务期为三年,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及预算均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次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0*月*日 至*年0*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00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号峰景国际*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0*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0*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号峰景国际*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采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采用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到wxzb*@*.com,邮件主题备注“***项目”报名资料,并电话确认。(采用电子邮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会给供应商邮寄纸质的招标文件)
*.项目最高限价:*.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中心街*号
联系方式:李靖怡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号
联系方式:戴玮、刘彬 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玮、刘彬
电 话: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