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宁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 |
招标人 |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单位 |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南宁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西起三津站,东至天池山站,线路全长*公里,均为地下线。设置车站*座,其中换乘站*座,分别为三津站、华南城西站、横岭站、五一立交站、福建园站、区人民医院站、三中站、埌西站、会展中心南站、埌东客运站、中医仙葫院区站。设置盘古车辆段。与*号线、*号线分别共用仁和主变电所、荔园主变电所。与*号线共用控制中心。本工程所有地下车站以及地下区间均考虑人防的设防要求,南宁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共划分为*个防护单元,各防护单元以人防防护密闭隔断门为界,各防护单元的内部设备应自成独立系统。 |
开标时间 | *年0*月*日 | 开标地点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轨道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授权制造商具备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资质证书。 |
投标总价 | *.*元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招标文件对质量的要求且最终通过各级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 |
项目经理 | 曾军(职称编号:*;身份证号:***********00*) |
专职安全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 *.南宁市轨道交通*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购销及安装0*标; *.南宁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工区人防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 *.南宁市轨道交通*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购销及安装0*标; *.南宁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东延人防防护设备加工安装工程; *.南宁轨道交通五号线机电安装项目人防防护设备加工安装工程; *.南宁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0*标机电*工区人防防护设备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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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授权制造商具备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资质证书。 |
投标总价 | *.*元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招标文件对质量的要求且最终通过各级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 |
项目经理 | 刘和平(职称编号:*;身份证号:***********0*) |
专职安全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 *.北京市轨道交通*号线扩能提升工程(A线)人防工程II标段总承包项目人防防护设备加工、安装0*标段; *.轨道交通*号线(平谷线)工程人防工程总承包项目0*合同段人防防护设备加工、安装0*标段; *.北京轨道交通*号线工程人防工程二标段总承包小项目人防防护设备加工、安装0*标段; *.青岛地铁*号线工程一标段人防防护设备加工、安装0*标段; *.青岛市地铁*号线二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加工、安装分包0*标段。 |
企业诚信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益安人防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劳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机电二级 |
投标总价 | *.*元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招标文件对质量的要求且最终通过各级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 |
项目经理 | 沈欣(职称编号:*;身份证号:************) |
专职安全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 *.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二期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工程。 |
企业诚信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金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未通过形式评审,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投标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项没有签字或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形式评审不通过。根据招标文件附录B“否决投标文件”B*.*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