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案编制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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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案编制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CS-*
二、项目名称:绩溪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案编制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社区紫云路*号紫云广场B座
成交金额:柒拾捌万元整(*.00元)
评审报价:柒拾捌万元整(*.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绩溪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案编制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为编制《绩溪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案》,通过该方案明确绩溪县历史文化价值体系、布局特征,建立县域保护对象的保护名录和分布图,明确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为下一步绩溪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服务要求:按采购需求中“三、服务需求”执行,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质量标准成果内容和深度应按照中央和省级制定的相关规程、规范、通知要求执行,满足国家、省相关验收标准,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本明(组长)、王健、章辰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城市管理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东山路祥和明苑*#-*,联系电话:0*-*;地址:绩溪县河滨北路*号 ,联系方式:0*-*。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绩溪县河滨北路*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东山路祥和明苑*#-*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