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圩葡萄产业配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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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圩葡萄产业配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大圩葡萄产业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ABBGZ000*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0*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0*月0*日
大圩葡萄产业配套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市义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包河花园A*号楼;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濉溪东路*号设计大厦
投标报价:人民币 柒佰肆拾伍万柒仟玖佰壹拾叁元玖角捌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大圩葡萄产业配套项目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鲍工
联系电话:0*-*
公示期:*年0*月0*日至*年0*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0-*:00,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袁工,联系电话: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年0*月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