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伙食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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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JSZ-*-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年度伙食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公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00,下午*:00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00,下午*:00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原公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年0*月*日0*点*分更正为 *年0*月*日0*点*分。*.原公告开启时间 *年0*月*日0*点*分更正为 *年0*月*日0*点*分。*.原公告其它补充事宜:“*.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质疑联系方式:代理机构:陶法信0*-*,邮箱:shouzhengxx@*.com;采购人:辛静 0*-*。”更正为:“*.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质疑受理单位:天津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陶法信,电话:0*-*;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刘晨辉,电话:0*-*,本项目监督部门:安新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
更正日期:*年0*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本级
地 址:河北省安新县依丽兰大街*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天津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号创智大厦*(天津创远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法信
电 话:0*-*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