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城北教育集中区建设工程高中部分家具(第二批)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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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城北教育集中区建设工程高中部分家具(第二批) JSZC-*-JZCG-G*-0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 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G*-00*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城北教育集中区建设工程高中部分家具(第二批)
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分为两个包,包*:宿舍家具(桌椅、单人床等)采购,包*:功能室、大礼堂、艺术馆、门卫家具(衣柜、电脑桌等)采购。供应商可参加两个包的投标,但只可按开标顺序中其中一个包,若包*中标,则不参与包*评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包*、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
方式: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售价:0.00元
*-0*-* 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采购包*
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机关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浦江东路*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