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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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宜宾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宜宾长锋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赵场高铁西站的站前广场东侧 | *,000.00元 | 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百分比):*% | *.* |
合同包*(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
服务类(宜宾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宜宾长锋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其他服务 | 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 | 本项目一个包,宜宾市公安局拟采购服务商一名提供为期*年的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包括提供小轿车、商务车、越野车及新能源车的租赁服务;大型客车租赁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黄寿容、张建华、刘东(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不足*元按*计取。
*万元以下:*.*%;
*-*(万元):0.*%;
*-*(万元):0.*%;
*-*(万元):0.*%;
*-*(万元):0.*%;
*-*(万元):0.0*%;
*万元以上:0.0*%。
收款单位: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
银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计划备案编号:*
*.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号
名称:宜宾市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东段*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号浙商新天地*幢*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0*月*日
相关附件:
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二次)(N*)-文件集.zip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宜宾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