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网安视频调度系统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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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网安视频调度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日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项目收到质疑、质疑事项成立。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金额:*元。收款单位: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 0* 0* *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高新区支行 开户行号:* ,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项目质疑成立。
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金额: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0*月*日
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号
名称:宜宾市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东段*号
联系方式:0*-*
名称: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桥湾路*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
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0*月*日
相关附件:
网安视频调度系统采购项目(N*)-文件集.zip